索引号 | 422100/2014-0042 | 公开责任部门 | |
公开日期 | 2014-08-08 | 服务对象 | 法人 |
发布单位 | 文件编号 | ||
信息有效性 | 长期公开 | 公开形式 | 主动公开 |
主题词 |
邵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素及说明
一、受理机构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向邵阳县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,受理机构为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。
办公地址:邵阳县县政府大楼三楼(县政府机关大院内);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8:00-11:30,14:30-17:00(节假日除外);
联系电话:0739-6821117;
传真号码:0739-6830308;
邮政编码:422100;
电子邮箱:xxgksyx@qq.com。
二、申请的提出
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出获取信息申请,请填写《邵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样本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表复制有效,可以在www.488-365.com站下载。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:
1、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www.488-365.com站“依申请公开专栏”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具体网址为(/pubjs/ysqgk/index.jsp?jdid=1);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。
2、信函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3、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三、申请的处理
(1)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;
(2)对不属于掌握的信息,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(单位)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;
(3)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(4)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处理的流程如下图:
四、处理时限
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,但最晚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五、收费标准
收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收取信息检索、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。如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,经本人申请,凭有关证明可以减免相关费用。